近年来,全国各地以县市为主体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发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探索形成了五种不同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典型模式,较好地发挥了信用信息服务对“三农”融资的支持作用,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政府主导模式。主要由地方政府统一推进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如广西田东县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组织开发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建立了完善的信息采集与应用保障机制[1]。湖北咸丰县通过整合政府部门大数据搭建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涉农信息的联通与共享,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政府+人民银行”模式。主要在政府主导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信息采集与共享。如重庆巴南区由政府财政出资,当地人民银行牵头开发农村征信系统,实现信息的定期持续更新。湖北省钟祥市、崇阳县由人民银行具体推动,借助农村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和共享的可持续化。
三是“政府+专营机构”模式。主要由政府主导推进信息采集与共享,并成立专业化机构负责具体信用平台的开发和运维。如浙江丽水市成立金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广东省梅州市构建“1家市级征信中心、8家县级征信分中心、2040个乡村金融服务站”的组织机制,建立普惠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四是人民银行主导模式。主要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主导建设和运维,协调各部门及金融机构采集和应用信息[2]。如湖北省松滋市、江苏省仪征市等地人民银分支机构主导建设了当地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主要采集各金融机构涉农信息及其他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等,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
五是涉农金融机构主导模式。主要由涉农金融机构主导信用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协调各部门采集和应用信息。如湖北省枝江市依托主办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集或整合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资源。湖北竹山县农商行整合保险、权证、收支等涉农信息资源,并对信息采集质量和定期更新情况进行考核。